关于对2019、2020年度菏泽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31日 23时10分 | 浏览 10 次 | 预估阅读时间1分41秒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科技经费的使用绩效,提升科技创新支撑引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效能,经研究决定对2019和2020年度的菏泽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19年度全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2020年度菏泽市科技创新突破计划、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二、评价方式
本次绩效评价分为项目承担单位自评、各县区主管部门核查和市局抽查三个阶段进行。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县区组织本县区项目承担单位对照项目任务书填写附件项目自评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相关资金到账凭证、项目财务报表、取得的专利、证书、检验检测报告、审计报告等证明评分有效性、合理性的支撑材料。
2.各县区要对项目承担单位自评情况进行严格把关,核查有关情况,并对本县区项目总体实施绩效情况总结梳理,形成报告。
3.请各县区主管部门汇总有关自评材料和总结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于11月1日下班前报送至市科技局计划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zkjjhk@126.com。
四、评价结果应用
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今后市级科技计划立项的参考依据,特别是财政资金拨付到位情况将作为对各县区总体获得立项支持的重要依据,在今年的评审立项工作中也将按县区所在地计入总评审得分。请各县区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联系人:张一凡 0530-5310772
市科技局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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