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一、“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含义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是指长期专注于制造业某些特定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的企业。

(摘自: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

二、“山东省制造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内容摘自《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A.申请企业的条件为:

1.聚焦有限的目标市场,主要从事制造业1-2个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2个细分产品市场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50%以上。

细分产品按照现行《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分类第6位或行业分类惯例。如企业近3年研发上市且无法归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视为新产品,也可申报。

2.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强大的市场地位和很高的市场份额,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5位且全省第一位。

3.生产技术、工艺国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强,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在中国国境内注册,或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权利,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的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业务领域技术标准。

4.企业经营业绩优秀,利润率高于同期同行业的平均水平。企业重视并实施全球性经营战略,市场前景好。

5.企业长期专注于瞄准的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10年及以上,或从事新产品生产经营的时间达到3年或以上。

6.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专用高端产品,以及属于《〈中国制造2025〉山东省行动纲要》重点发展领域有关产品的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7.制定并实施品牌战略,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绩效,公告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品牌建设和培育示范、省级质量标杆的企业优先考虑。

8.企业近三年无环境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事故,企业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9.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

B.申报程序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组织本地区制造业企业的推荐工作,相关省级行业协会可组织本行业领域企业推荐工作。企业根据相关条件要求自愿申请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推荐企业进行论证,对通过论证的企业,网上公示其企业基本情况,公示无异议的,公告为“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C.动态管理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单项冠军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组织一次评估,对达不到相关要求的企业按程序撤销相关公告,对达到要求的企业,公告为“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D.申报时间:以相关部门公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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