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申报要点

工作定位:
    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定位是企业根据发展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机构,是企业在所处行业和领域内着力突破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抢占科技战略制高点的创新平台。  
     主要负责开展技术研发和技术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和创新人才培养,推进企业技术创新。
 
申报基本条件:
1、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2、近两年取得授权专利15项以上,其中发明专利5项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近两年取得软件著作权15项以上;
3、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
4、上年度技术研发费支出额不低于200万元,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
5、有固定的研发场所,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6、是按国家划型标准界定为中小型的工业企业;
7、具有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资格。
 
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构成走私行为;
受到行政处罚;
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运行机制
1、原则上每年认定一次;
2、原则上每三年组织一次省级“一企一技术”研 发中心运行评价;
3、编写自评材料,主要包括省级 “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工作总结、评价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奖励与支持政策
1、一次性奖励50万;
2、承担国家、省级 相关研发任务。
 
撤销资格
(一) 运行评价不合格;
(二) 逾期未报送评价材料;
(三) 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
(四) 主要由于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五) 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
(六) 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七) 企业被依法终止。
 
申报时间说明
1、每年申报一次,时间不统一
今年申报时间(3月25日—4月12日)
2、各年度项目变化大
3、实时性较强
4、申报后等待周期长
5、企业类型与政策方向不统一
6、培育工作需提前至少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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