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 “专精特新” 企业认定申报工作

各县(区)中小企业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省局要求和市局工作安排,现就申报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报送2013年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情况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申报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任意一项专项条件。

1、基本条件

 

(1)在我市登记注册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界定,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10%。

(3)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4)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等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银行信用、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良好。

 

2、专项条件

 

(1)专业化:企业专注核心业务,具有较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能力,能为大企业、大项目和龙头企业提供关键零部件、关键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2)精细化:企业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开展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企业管理效益突出、降本增效显著。企业产品品牌和服务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在细分市场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

(3)特色化: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

(4)创新化: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适应或创造消费新需求,拥有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发展特征的产品或服务,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新的竞争优势。具有较高的信息化、智能化应用水平,通过行业的交叉融合提供新的产品或服务,拥有近2年内新授权的发明专利或独特、独有的工艺、配方等专有技术。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近两年发生过安全、质量和环境污染事故;

(2)有不良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记录;

(3)有其他违法违规受处罚现象。

 

(二)管理服务

 

1、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作为重点,在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品牌建设、管理提升、融资服务等方面优先提供适需有效的针对式服务。

2、对确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申报“一企一技术”、“隐形冠军”、瞪羚企业和创新转型优胜企业时优先考虑。

3、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动态管理。认定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将进行复核认定,对不参加复核或未通过复核的企业,取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

4、市局将择优推荐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申报要求

 

1.请各县区按照要求做好企业申报及初审推荐工作,申报数量原则上每个县区不超过5家。

2.申报企业须如实填写《山东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申报书》(包括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基本情况表和承诺书),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请各县区中小企业部门汇总审核后,填写《2018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汇总表》,正式行文报送市局科技科(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版)。

3.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23日。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作开展情况

 

(一) 工作总结

对2013年以来,本县区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情况进行总结,包括发展情况及主要特点、扶持的政策和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对上级开展此项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等,要形成文字材料,与“专精特新”企业相关材料一并上报(同时上报电子版)。

 

(二) 报表填报

对2013年以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统计,《各县区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

http://www.kejizx.net/news/2018/0807/2758.html

附件:

1.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0180404162747528_附件1:各县区调研统计表2018.xlsx

2.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附件:20180404162802286_附件2.docx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0180404162811631_附件3

4.“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基本情况表.xls

4.“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表

5.2018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汇总表附件:20180404162821385_附件5:2018年度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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