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2021年创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总体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潍坊市创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总体方案》已经2021年4月29日市政府第七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潍坊市创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总体方案

  为深入落实市委“一一二三四五”基本工作思路,探索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制造业发展经验,全面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潍坊制造”品牌,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一一二三四五”基本工作思路,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主攻方向,以淘汰出清落后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培育壮大新兴动能为根本任务,以产业链供应链整合提升为基础,以产业集群发展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推动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大力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知名企业、创新平台,全面提升潍坊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探索形成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潍坊模式”。

  二、基本原则

  (一)高端定位。紧盯制造业发展前沿,坚持世界眼光、国内一流,系统谋划先进制造业发展。

  (二)创新引领。瞄准科技前沿和产业发展需求,建设一批国家级创新服务平台,突破一批关键性、革命性、前瞻性技术,引领制造业创新发展。

  (三)聚焦重点。重点围绕动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化工、食品加工、汽车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整合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探索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四)稳妥有序。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点面结合,统筹推进,着力解决制造业共性问题,提升试验推进的实效性。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产业能级提升专项行动

  1.探索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路径。以汽车制造、食品加工、铝加工、纺织服装、造纸包装、化工、钢铁、轮胎等优势传统产业为主体,加快实施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加强对现有生产设施改造提升,由“机器换人”“设备换芯”向“数控一代”“智能一代”转变。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建立产业联盟,梳理产业链供应链,全面稳链、补链、强链。持续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出台支持重点化工企业配套政策,推动化工园区、化工重点监控点提质增效,提高园区数字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2.探索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新机制。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磁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光刻胶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扩大产业规模,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积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探索形成一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现新旧动能接续转换。(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3.探索“制造+”融合发展新模式。推动“制造+服务”,支持制造企业加快发展系统解决方案、定制服务、研发设计、信息增值等模式,促进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推动“制造+设计”,把设计融入制造业全流程、全价值链,大力发展定制设计、网络协同设计、云设计和体验交互设计,实现工业设计高端、跨界发展。推动“制造+互联网”,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支持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逐步实现数据存储、设备管理、生产工艺等云化平台化改造,促进产业链、供应链高效协同和业务流程再造,构筑制造业新生态。推动“制造+智能化”,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制造业领域各环节的探索应用,采用智能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智能检测与装配等智能装备,建设“无人工厂”,提升智能化水平。探索5G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推广,打造一批5G应用示范场景和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4.探索军民融合发展新格局。积极对接国家军民融合产业重大工程和国防建设需求,充分发挥电子信息、动力装备、新能源、无人机、纺织服装等产业优势,引导企业有序进入国防建设领域,推动“民参军”,实现民为军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支持企业承接卫星导航、航空航天等军工高新技术向民用领域转化,探索“军转民”新路子,促进军民融合技术成果产业化,建设国内重要的军民融合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实施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行动

  1.优化重大科技平台建设和管理机制。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加快建设国家燃料电池技术创新中心,优化提升内燃机可靠性国家重点实验室等12个国家级技术创新载体,谋划、筹建一批国家、省重点实验室,构建多层次实验室体系。鼓励制造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建设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打造一批共性技术平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优势企业集聚各类创新资源,加大研发投入,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全覆盖。探索建立市级科技创新平台预备队制度,每年遴选10家左右科技创新平台进行培育,择优支持申报国家、省科技发展专项、创新平台,改善科研基础条件,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探索科技创新平台动态管理机制,通过以评促建、优胜劣汰,择优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鼓励推动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及高等院校、行业龙头企业试验检测设备等创新资源向中小企业开放,实现创新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2.探索新型研发机构提质增效机制。实施新型研发机构提质计划,鼓励引导新型研发机构加强与高等院校、龙头骨干企业合作,提高研发能力和技术源头供给水平,打通从科研到产业再到市场的通道,提升产业高度和核心竞争力。强化问题导向,探索建立高效、灵活的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机制,释放科研人员创新活力,突出核心技术研发、科技服务、创新成果转化等关键指标,完善绩效评价机制,规范管理制度,树立以发展论英雄、以产出定实绩的鲜明导向。(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3.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落实国家、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保险补偿政策,支持企业新产品市场开拓,拓展多元化应用场景,优化制造业产品结构。对首次投向市场、暂不具备市场竞争力、但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和产业带动作用的首台套产品,探索实施政府首购制度。加快推进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积极承接科技成果转化,建设一批新技术应用场景和中试基地。研究制定新产品推广应用目录,每年组织开展10次以上企业创新产品推介活动,加大新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4.探索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制度。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行动,在内燃机、氢燃料动力系统、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化工、新能源汽车、智能农业装备、磁技术、工业互联网、工业软件等领域,围绕薄弱环节、关键技术、基础工艺、关键零部件、基础材料等方面,进行系统性谋划,每年选择10个左右重点领域“揭榜挂帅”,组织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联合开展技术攻关,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产业链核心环节本地化,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安全性。(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实施产业集群培育专项行动

  1.建立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机制。立足我市产业规模优势、配套优势和部分领域先发优势,加快产业链供应链整合重构,将动力装备、高端化工、新一代电子信息、食品加工、汽车制造5个产业打造成为千亿级产业集群,将纺织服装、造纸包装、新材料等10个左右产业培育成为500亿级产业集群。鼓励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发展特色主导产业,培育打造1-2个特色产业集群。跟踪产业发展趋势,提前布局发展磁技术、人工智能、氢燃料电池、智能网联汽车、航空航天配件、生物工程、光刻胶等新兴产业,加快推进国家、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创新产业集群培育发展模式,成立集群推进专班,引入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探索构建“一集群一机构”的新型产业集群发展促进体系。(责任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2.探索建立“链长制”。按照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要求,本着产业规模大、产业链条长、综合竞争力强的原则,确定动力装备、汽车制造、高端化工等15个产业链作为发展重点,建立“链长制”。建立“一名领导包靠、一个主导部门跟进、一个专班靠上、一套具体推进方案、一批重点项目、一个支撑园区和一批创新平台”“七个一”推进机制,强化顶层设计,突出问题导向,逐级梳理链条,找准短板,精准施策,形成工作合力。力争通过五年左右时间,在制造业领域形成5个千亿级、10个左右500亿级产业集群,其中动力装备产业集群力争突破5000亿,打造成为世界一流的先进制造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3.规范推进产业联盟建设。支持“链主”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金融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建设一批产业特色明显、各类要素集聚、机制创新鲜明、示范带动有力的产业联盟。鼓励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组织机构,围绕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探索多种长效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构建多种形式的创新联盟。研究制定支持和规范联盟发展的政策措施,探索总结联盟运行模式,营造有利于联盟发展的政策环境。鼓励创业投资机构、保险机构等参与联盟建设,向联盟及成员单位提供多样化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支持联盟创新成果产业化。(责任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4.推动产业链全球化布局。构筑开放共赢、内外联动、扎根潍坊的产业链全球布局新模式。深入推进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提升潍坊制造品牌知名度。抓住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实施的历史机遇,开展多形式、多途径、多领域的共赢合作,加强人才、技术、产品多元化供应。引导和支持“走出去”企业将研发设计、高端制造、管理总部等环节留在潍坊,推动海外企业本地化,加强境内产业园与境外经贸合作区的产业链合作,实现“走出去”和“引进来”有机结合、同步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实施优质企业梯次培育专项行动

  1.实施“领航型”企业培育计划。探索新形势下“领航型”企业培育发展机制,支持龙头企业瞄准产业链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通过合作、兼并、重组等方式,加快整合产业链关键核心资源,在产业链完善、园区规划建设、重大项目布局、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产业“头部”企业做强做大。力争到2025年,培育5家以上千亿级企业、5家以上500亿级企业、20家以上百亿级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2.实施中小企业“育苗扶壮”培育计划。健全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制度,积极培育一批在行业细分领域有国际影响力的“瞪羚”“独角兽”“小巨人”企业群。到2025年,新增省“瞪羚”“独角兽”企业50家,国家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统计局)

  3.建立“升规纳统”长效机制。完善“小升规”考核细则,提升“小升规”企业质量,力争年均新增“小升规”工业企业300家以上。到2025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数量稳定在4000家左右。(责任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统计局)

  4.建立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机制。进一步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融合发展。探索建立以“领航型”企业为主体,引领带动上下游配套企业,形成大中小企业创新协同、产业链供应链互通互融的产业生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五)实施绿色安全发展专项行动

  1.建立淘汰落后产能长效机制。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坚定不移推进“三个坚决”(坚决淘汰落后动能、坚决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坚决培育壮大新动能),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综合运用能源、环保、质量、安全、技术、工艺、产业准入等手段,强化强制性标准实施,建立和完善市场化、法治化淘汰落后产能制度。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钢铁、焦化、炼化、橡胶、轮胎等高耗能产业的淘汰任务,加快落后产能置换出清。建立“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全面推行企业分类指导和精准服务,以正向激励加反向倒逼加快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和低效企业转型,市县两级在用电价格、用能、排放、信贷等方面,优先保障A类企业发展要素需求,倒逼企业加快改造升级步伐。(责任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积极倡导绿色发展模式。推广节能减排共性技术,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推动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构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落实《潍坊市能耗指标跟着项目走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在能耗总量控制范围和能耗强度达标的前提下,对先进制造业项目予以优先支持。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3.探索环保服务高质量发展路径。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环境监管制度,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完善企业治污正向激励机制,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精准化水平,对环保意识强、治污水平高的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优先保障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所需指标。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管控制度,强化精准保护,盘活生态空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4.深化安全领域改革。坚持生命至上,树牢底线思维,严格遵守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夯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基础。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驻点监管和督导,强化日常监管检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六)实施资源要素优化供给专项行动

  1.创新用地保障新模式。探索推行“拿地即开工”机制,优化审批流程,通过提前介入、精准辅导、并联推进、容缺受理、模拟审批等方式,实现“土地取得之日,就是施工许可之时”。加强工业用地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与处置存量土地挂钩,确保工业用地规模稳中有升。推广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和弹性年期出让等多种供地方式,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鼓励工业用地“提容增效”,支持企业在现有工业用地上新建、扩建自用生产性用房,提高容积率。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和低效用地开发利用,加大处置力度,为先进制造业发展提供更多空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市住建局)

  2.完善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加大产业基金支持力度,利用现有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积极对接国家制造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等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聚焦支持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高端化工、园区改造升级等领域。拓展资本市场支持渠道,鼓励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并购重组,推进制造业领域资产证券化。加强产业金融创新服务,鼓励发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引导商业银行加大信贷投放。优化金融机构业绩考核,增加制造业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指标权重,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占比。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普惠性金融支持力度,为更多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资金。(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3.优化产业人才培育引进机制。实施“青鸟人才计划”,加大青年人才培育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智能制造、研发设计、产业应用等领域的高端人才。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打造支撑产业转型发展的高层次专家队伍。组织开展人才选树活动,举办“潍坊制造”创新创业大赛,完善“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首席技术”等人才评选机制。贯彻落实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衔接、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制度。建立以人才资本价值实现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探索和完善分红权激励、超额利润分享、核心团队持股跟投等中长期激励方案。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与职业院校、高等院校、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等共建产教合作联盟,开展产业急需人才定制化培养。(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4.优化资金支持方式。统筹支持制造业发展政策措施,优化资金投向,加大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创新能力提升等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打造竞争新优势。强化绩效管理,根据绩效评价结果,适时调整安排预算资金、完善政策支持领域、改进管理机制。探索制定因素法支持的资金分配办法,按照目标导向和工作导向,由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统筹用于区域内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责任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1月至6月)。开展调研,加强论证,征求意见,制定方案,明确思路和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形成创建合力。采取电视台、报社设立专栏、新媒体、融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1年7月至2024年12月)。紧盯“六大专项行动”实施,明确部门任务,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三)验收评估阶段(2025年1月至12月)。采取专家验收,评估创建工作成效,选择部分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先行先验。(责任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程序成立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创建工作领导协调机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明确部门工作责任,加大创新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结合实际落实方案,明确区域产业发展定位,推动资源要素向实体经济有效集聚,支持试验区创建。(责任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二)强化制度创新供给。加强顶层设计,持续制度创新,增加试验区建设制度供给。在建设创新服务平台、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打造国际性产业集群、培育创新型企业、高效配置资源要素、健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等方面研究制定政策,提高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构建充满活力的有效制度体系。(责任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三)实施精准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服务流程再造,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大幅度压缩审批周期;全面推广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模式,提高项目建设速度。坚持服务企业专员制度常态化,完善“潍企通”服务企业发展智慧管理平台,优化服务企业问题收集、问题解决、督办考核“三位一体”工作运行机制,匹配企业需求,制定发布服务清单、政策清单,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市审批服务局、市服务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四)严格督导评价。加强对各级各单位试验区创建工作督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确保试验区建设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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