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认定申报
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31日 23时10分 | 浏览 4 次 | 预估阅读时间1分48秒
各县(市、区)发改局,各功能区经发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完善全市产业技术创新体系,依据《泰安市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我委拟组织开展2020年市级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工程实验室研究方向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或传统优势产业重点领域,优先支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领域的实验室。
(二)工程实验室现有条件满足有关规定,特别是研发设备、研发场所、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等指标应达到《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标准。
(三)承担单位高度重视创新工作,能够持续在人才、资金、宣传等方面为实验室建设和运行提供支持,为工程实验室建立健全的组织体制和灵活有效的运行激励机制,且在相关产业领域内具有明显优势的工程实验室。
二、组织程序
(一)认真筛选并指导有意愿、有条件的申报单位编写申请报告,填报工程实验室运行情况表及有关分表(附件3),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及真实性声明。
(二)各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筛选确定推荐申报单位名单并填报一览表(附件2);市属单位可直接行文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三)请于2020年5月30日前正式行文上报,同时将申请报告(一式2份)报送我委高技术科,并提供电子文本,联系电话:6991563。
附件:1、泰安市工程实验室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2、申报市级创新平台基本情况一览表
3、运行情况表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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