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市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工信局,高区、经区、临港区、综保区经发局,南海新区科技金融局:

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推进工业互联网和人工智能加快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威政办发〔2020〕5号)、《关于印发<威海市工业互联网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威工信发〔2021〕28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1年市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网络化改造集成创新应用、平台集成创新应用、安全集成创新应用等3个方向,遴选一批市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推进全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威海市域范围内注册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或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方向、建设成效显著、转型升级效益突出、带动效应明显。

(三)申报的项目须符合《2021年市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见附件1)要求,可复制、可推广。

(四)已列入工信部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工信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工信部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省级产业互联网平台示范项目等国家级或省级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在建项目(包括已列入工信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的项目未验收完成前)不可申报。

三、工作程序

(一)项目征集。各区市工信主管部门负责征集本辖区2021年市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组织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加盖公章、骑缝章),并汇总收集有关材料。

(二)初审推荐。各区市工信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2021年市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材料进行审核,推荐时须按优先级排序,于2021年8月30日前将正式推荐文(附项目汇总表)、申报书(一式2份,A4版胶装)等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工信局工业互联网科,电子版一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三)项目评审。市工信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并从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中遴选出2021年市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拟支持项目。

(四)结果公示。市工信局对2021年市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进行公示。

四、有关要求

(一)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只限报1个。申报主体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项目相关证明材料。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申报资格,并将企业纳入信用负面清单管理。

(二)请各区市工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严格初审,确保申报项目的真实性、有效性,并按时报送有关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获评2021年市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的项目,下一步将予以相关政策支持并汇编成册,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宣传,并优先向省工信厅和工信部推荐。

联系电话:5202332

联系邮箱:gxgyhlwk@wh.shandong.cn

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12日

 

附件:

附件1.2021年市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附件2-1.2021年市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网络化改造集成创新应用)

附件2-2.2021年市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平台集成创新应用解决方案)

附件2-3.2021年市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安全集成创新应用)

附件3.2021年市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


项目申报、企业年度项目规划,欢迎扫码联系咨询

正企通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