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济南市重大科技创新产品备案通知

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加快重大科技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推进“科创济南”建设,实现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济科发【2020】37号文件规定,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济南市重大科技创新产品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备案条件

企业申请重大科技创新产品备案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企业在济南市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和信用记录,拥有核心知识产权,在某一领域技术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二)申请产品应具备以下条件:

1.产业方向明确。重点为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量子科技、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现代物流、医疗康养等“十大千亿产业”领域的重大科技创新产品。

2.技术创新明显。产品涉及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有重大突破;或者应用新的技术和设计方法,对原有产品进行改进,性能指标有重大提升。

3.知识产权明晰。产品应获得国家授权并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动植物新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I类知识产权。

4.转化应用成熟。已完成中试,能够批量生产的样品原型、原机或小批量试制的产品。通过具有相应国家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的检测、评估,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实验室或检测机构的检测。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和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和强制性产品认证。

5.市场潜力显著。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市场前景,对相关上下游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二、申请备案要求

(一)申请企业登录济南市科技云平台,选择“计划类别”中“重大科技创新产品备案”,进行在线填报有关数据、文字信息,并上传有关附件材料。所有环节步骤完成后在线提交;未进行企业注册的,请先进行企业注册,注册成功后再登录系统进行在线填报提交。

(二)企业申请表中有关信息必须与登录系统的企业账号相关信息一致,若不一致影响备案的,取消产品备案资格。

(三)申请企业在线填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17:00,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区县(功能区)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四)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申请企业在线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提交后,出具书面推荐函(一式两份),于2021年11月27日17:00前报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龙奥大厦F805室)。

联系人:胡成卓

政策咨询电话:66608805/66608807

技术支持电话:82069878/66608825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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