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德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发展部、发展服务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引导我市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德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指标(必须同时具备)

1.在德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并连续经营2年(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导产品(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导向,且进入市场(技术运用)一年以上。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且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的增长率不低于5%。

3.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2%;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4.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质量、环保和安全生产等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信用良好,依法规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二)专项指标(至少具备一条)

1.专业化:企业专注核心业务,具有较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能力,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1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本企业营业收入的70%以上。

2.精细化:企业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采用适合企业的现代管理方式,如5S管理、KPI考核、卓越绩效管理等,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开展精细化生产、管理和服务,产品品牌和服务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在细分市场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

3.特色化: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具备区别于其它同类产品的独立属性,拥有自主品牌1项以上。

4.创新化:企业具有持续创新的能力,能够通过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具有较高的信息化、智能化应用水平。拥有近2年内新授权的与主导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或独特、独有的工艺、配方等专有技术;或拥有被权威部门认定的市级及以上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实验室、院士专家工作站等(有效期内)。

近2年新授权的与主导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须满足以下所列任意一条:发明专利1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软件著作权3项以上;参与制(修)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1项以上。

二、申报认定程序

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初审推荐工作,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2018年及以前年度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此次可重新申报。

(一)企业申报

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2021年德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附件1),并参考“佐证材料”(附件2)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及时向所在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交。

(二)各县(市、区)初审推荐

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对企业申报材料以及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初审核实,拟定推荐名单,于9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3)、申请书、佐证材料(均一式一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盖章后的扫描版。今年参加第三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2021年度省级“专精特新”申报的企业,此次申报不用报送佐证材料。

对企业是否存在“近2年因生产安全、质量和环境污染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近2年有偷税漏税、失信惩戒和不良信用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情况,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统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查证结果提现在正式报送的文件中。

(三)市级审核公布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各县(市、区)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研究确定并发布2021年度德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

三、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要将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围绕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在技术创新与改造、管理提升、市场开拓、融资服务等方面提供精准服务,推动培育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认真负责,严密做好组织申报和初审推荐等工作。要广泛宣贯政策,通过官网发布、媒体报道等,将相关政策充分传达到广大企业,积极帮助企业了解掌握情况、对接政策支持。要确保材料质量,严把推荐和申报材料关口,做到格式一致、数据规范、内容完善、情况真实。要严格时限要求,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推荐和申报材料,过期将不予受理。

德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当年,企业须按照申报条件和程序申请复核。有效期满未申请复核或经复核未达标的企业,终止其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有效期内如发现虚假申报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予以撤销。

联系人:孟宪红 王蕾   电话:2687360

附件:1.2021年度德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

2.德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佐证材料(供参考)

3.推荐2021年度德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汇总表

德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20日

附件点此下载


项目申报、企业年度项目规划,欢迎扫码联系咨询

正企通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