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省本级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2年4月25日 16时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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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实施方案》(鲁发改财金〔2022〕244号)文件规定,现将符合条件稳岗返还企业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限:2022年4月24日—2022年4月26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可传真)形式实名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逾期或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政
联系电话:(0531)51788112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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