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开征求《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券”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

进一步规范省级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券”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引导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起草了《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券”实施细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发送电子邮箱:fgyzjjfzc_sgxt@shandong.cn。

二、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处,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券”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邮编250011。

三、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4日。

附件:山东省公开征求《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券”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插图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券”实施细则.docx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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