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就业高校毕业生选租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的通知

济建住字〔2021〕5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租赁企业,各新就业高校毕业生:

自12月1日我市开展泉城安居卡申请受理以来,各新就业高校毕业生所在企业积极落实,截止26日,已有2972家用人单位完成了注册开户手续,9004名新就业高校毕业生在线申请了泉城安居卡。根据市委人才办工作部署和泉城安居平台分步推进计划,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12月27日将首批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通过泉城安居平台向社会公布,已取得泉城安居卡的新就业高校毕业生可预约看房、租房。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首批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基本情况

首批通过泉城安居平台向社会公布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共11个项目、5513间,包括公寓型、住宅型两类,分别由建设银行建信住房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济南城市建设集团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城市发展集团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供应。按照《关于发布济南市租赁型人才住房户内装修配套标准及服务内容的通知(试行)》(见附件1)标准,6个项目已完成装修,配置了必要的家具家电,具备租赁签约入住条件;其余5个项目正在实施装修,计划分别于2022年1月份、5月份交付使用。各项目清单及交付使用时间等情况详见附件2。

二、选租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须知事项

(一)租赁条件

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的新就业高校毕业生应当符合《关于新就业高校毕业生申请办理泉城安居卡有关事项的通知》(济建住字〔2021〕4号)规定条件,并已通过泉城安居平台申请办理泉城安居卡(以下简称“持卡人”)。符合泉城安居卡申请条件但尚未办卡的,需办卡后方可在泉城安居平台上预约看房、签约租赁。

(二)租赁流程

1.预约看房。持卡人可根据自己就业单位所在区位等情况,登录爱山东泉城办-泉城安居平台详细阅览项目基本情况、租赁合同文本及附件等条款,并预约看房时间。

2.现场查看。持卡人按预约时间,实地查看项目情况及房屋(间)装饰装修和家具家电配备情况,并就合同文本及附件条款等有关承租人权益的内容详细面询租赁企业工作人员。

3.签约及房屋交付。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按租赁企业在泉城安居平台公示的租赁合同文本签订租赁合同及有关附件。租赁企业与承租人交付房屋(间)前,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逐一查验房屋装修、家具家电及相关设施设备,并签订房屋移交协议。达不到约定标准或存在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问题的,租赁企业应及时维修更新。承租人入住后,应遵守合同约定和房屋使用管理制度及使用说明,合理使用房屋,禁止有损公共安全的行为。

(三)其他事项

1.关于房源类型。本次公布的房源有单间公寓,也有可以整租、分租的成套住宅。持卡人拟分租成套住宅的,应当遵守分租合同的约定,与其他分租人和谐共享公共区域。倡导新就业高校毕业生较多的用人单位组织本单位持卡人分租同一套住房;鼓励相互熟悉的持卡人分租同一套住房。

2.关于房源装修。本次公布的房源有已完成装修的现房,也有正在装修的住房。持卡人拟于将来租住正在装修住房的,可提前预约看房,并详细阅看项目已公开的合同文本等资料。

3.租赁提示。本次公布的房源是我市首批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项目,还不能满足全部持卡人的租房需求。在此,提示各持卡人,一是要关注安居平台陆续公布的新房源,并按自己的需求选择租住。二是未选择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的,可以通过房屋租赁市场租住其他租赁企业及个人出租的权属明晰、结构安全、能够办理租赁合同备案的房屋,并按照原有的相关政策申请租赁住房补贴。

三、其他相关事项

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做好业务咨询及服务工作。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负责做好业务指导及督查等相关工作。租赁企业按照合同约定,为承租对象做好服务工作。

关于新就业高校毕业生选租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的通知插图附件1关于发布济南市租赁型人才住房户内装修配套标准及服务内容的通知(试行).pdf

关于新就业高校毕业生选租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的通知插图1附件2首批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项目清单.doc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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