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充分发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对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助推作用,进一步激发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活力,省局决定2022年度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以下简称认证提升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按照“试点示范带动、分类推广应用、提升整治结合”的原则,实施“帮千家企业认证、惠万家企业提升”举措,每市确定一个重点提升行业和一批专精特新小微企业,通过政策支持、技术帮扶、宣传引导、案例编纂等方式,培育一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的质量标杆企业。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推动地方集聚特色行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实现整体提升,切实增强地方集聚产业的市场竞争力,为推动现代化经济强省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任务

(一)扎实开展调研分析,确保认证提升行动的精准性。各市局要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一个行业一个行业抓质量提升”的总体要求,加强实地调研和统计分析,选准帮扶行业、企业,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大力推广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推动地方优势集聚行业产业做大做强。要结合实际,将市场发展前景广阔、提升意愿强烈的企业列入帮扶对象,实施重点帮扶。

(二)大力开展宣传培训,增强企业实施认证提升行动的主体意识。各市局要加强对市场监管总局“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服务平台”和“百万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培训平台”的宣传,引导小微企业参加免费网络课程培训。要积极利用“世界认可日”“有机认证宣传周”“绿色产品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现场观摩交流等活动。要丰富教育培训方式,通过网络授课、集中培训、座谈交流、现场观摩等形式,针对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提升需求,组织开展质量认证公益培训活动,提高广大小微企业应用质量管理认证工具的意识,不断扩大认证提升行动的社会影响力。

(三)着力加强技术帮扶,有效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痛点堵点问题。要组织认证提升行动技术工作组,深入有关行业企业进行调研,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审核评估,挖掘分析行业企业发展面临的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问题症结所在,按照“一行业、一方案”“一企业、一政策”的原则,提出解决方案,并跟踪指导企业加以改进。对各市涌现的新行业、新业态和专精特新小微企业,要邀请行业专家开展集中培训指导和“一对一”帮扶服务。要注重结合行业特点,分类施策,分区域、分行业为企业提供免费帮扶服务,指导有关认证机构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和小微企业实际情况优化认证流程,开发适应小微企业需求的质量管理工具,为有需要的小微企业开展认证服务。

三、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组织开展认证提升行动宣传动员,成立认证提升行动技术工作组,开展本地区集聚行业和专精特新小微企业质量管理状况调研,深入了解小微企业需求,确定认证提升行动帮扶行业和企业,制定行业认证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省局确定对1个行业10家企业进行帮扶,各市根据地方产业集聚实际,分别确定1-2个行业50家企业进行帮扶,各有关认证机构在全省帮扶200家企业,有提升意愿的中型企业和已通过认证的小微企业也可纳入帮扶对象,全省帮扶企业数量达到1000家。

(二)帮扶提升阶段(4月至9月)。各市局要深入企业及时收集帮扶需求,主动配合有关技术机构开展帮扶工作。各技术机构要深入企业开展问题诊断,充分运用质量管理先进工具,为企业量身定制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提升方案,帮助企业解决质量管理问题。

(三)总结推广阶段(10月至11月)。认真梳理总结认证提升行动的经验,每个行业编制1-2个认证提升行动典型案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编制企业应用质量管理体系提升指南。省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认证提升行动进行总结提炼,对各市的典型案例和工作指南汇编成册,将行之有效的帮扶举措和优秀实践案例向全省推广应用,并积极向市场监管总局推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局要充分认识开展认证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筹协调,细化任务分工,推动解决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尽快落地见效。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加强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民营经济发展等部门的协同联动,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已获得质量认证专项补助资金的地方,可向认证提升行动帮扶企业进行倾斜。

(二)加强综合帮扶。要树立大市场理念,统筹运用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质量监督、知识产权保护、品牌建设等多种手段,为小微企业提供一体化综合服务。要结合企业实际,将绿色认证、低碳认证、有机认证、服务认证等质量认证活动与提升行动有机结合。要注重发挥认证机构、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各社会相关方的资源优势,拓宽认证提升行动的技术支持渠道,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市局要充分听取小微企业自身和社会各方对认证提升行动的反馈和评价,及时总结经验,提高工作实效。请各市局于11底前,将认证提升行动开展情况、典型案例和实施指南报送省局认证认可处。

联系人:张艳峰;

电  话:0531-51792383;

邮  箱:scjgrzc@shandong.cn。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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