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市级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通知

各区县、功能区工信局(经发局),五莲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增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发挥企业科技创新在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建设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按照《日照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2年市级工业企业研发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须是在日照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中小企业,按国家划型标准界定为中小型的工业企业,且正常经营2年以上;

2.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3.在所处行业技术领域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或软件著作权,近两年企业取得授权专利5项(含)以上,其中发明专利2项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近两年取得软件著作权8项以上;主持、参与制订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生产技术在省内同行业具有独创性,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转化运用于实际生产的申报企业优先推荐;

4.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机构上年度技术研发费支出额不低于100万元,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8人,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固定的研发场所,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50万元。

二、申报材料

1. 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请表。

2. 企业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职工人数、资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等)。

3. 企业专有技术或工艺名称、技术特点或工艺特色介绍。

4. 研发中心运行情况(包括组织运行机制、基础研发条件、创新团队建设、主要创新成果、经济效益及发展规划目标等)。

5. 相关证书、文件复印件。包括专利证书、认证证书、技术鉴定证书、产品获奖证书等。

6. 其他能表明已达到认定条件的有关报表或证件资料等。

7. 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企业向所在区县主管部门如实提报《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请表》、《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及申报材料;

2. 各区县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对企业提报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填写《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于4月25日前将推荐正式行文、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崔方明 8781120

邮箱:rzsgxjjgk@rz.shandong.cn

日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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