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为引导我市制造业企业走“专特优精”发展道路,打造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技术或服务出色、市场占有率高、抗风险能力强的“单项冠军”,推动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企业需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经是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不再申报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二、评选条件

申报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以上,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以下的应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聚焦目标市场,主要从事制造业 1-2 个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 2 个细分产品市场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50%以上。填报的细分产品分类,原则上参考《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填报,难以准确归类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如企业近 3 年研发上市且无法归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视为新产品,也可申报。

3.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强大的市场地位和较高的市场份额,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 10 位或全省前 3 位,且市内第 1 位。

4.生产技术、工艺国内或省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或省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强,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在中国国境内注册,或享有五年或以上的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权利,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的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业务领域技术标准。

5.企业经营业绩良好,利润率高于同期同行业的平均水平,市场前景好。

6.企业长期专注于瞄准的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3年以上。

7.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专用高端产品,以及属于全市“231”产业集群重点发展领域有关产品的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8.企业制定并实施品牌战略,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绩效,公告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品牌建设和培育示范、省级质量标杆的企业优先考虑。

9.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企业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

10.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企业申报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需填写《2022年济宁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申请书》(详见附件),并按要求附相关佐证材料。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对企业的独立法人地位、主营业务收入、近三年是否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安全、质量等事故,企业产品是否达到能耗限额标准以及材料真实性等方面严格进行前置审查,存在一票否决事项的不得推荐。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于2022年5月26日前,将相关材料(正式推荐文、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科,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丁玉林、常佃芳

电话:2967629

邮箱:gxjcyzck@ji.shandong.cn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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