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关于报送2021年度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31日 23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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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局、各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实验室:
为加强市重点实验室管理,提升建设质量,依据《泰安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泰科发〔2019〕12号),组织开展2021年度泰安市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2020年认定的18家实验室。
二、报送要求
1.请各实验室对照任务书约定指标及工作计划,如实填报年度报告,严禁弄虚作假。材料要求:泰安市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佐证材料;电子版(word及PDF格式)做好保存,待实验室管理系统开放后补传电子版。
2.请各县(市、区)科技局按照任务书指标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于7月15日前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科技局规划科。
联系人:于鑫丽 联系电话:6991139
泰安市科技局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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